各全市性社会组织,各区(市)民政局:
《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<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民办函〔2017〕29号)已下发,请各区(市)、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相关要求,按时申报。
各申报单位应当在中国社会组织网项目专栏(www.chinanpo.gov.cn/xiangmu)中下载并安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,按照填报说明填写并导出电子申报书。全市性社会组织直接报送,区(市)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须经当地民政部门推荐,并以区市为单位统一上报。全市性社会组织以及各区(市)民政局务必于2017年2月27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(一式两份)邮寄送至青岛市社会组织组织管理局(市南区延安三路228号民政大厦1307房间,邮编266071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djyxm@163.com。
联系电话:0532-82106028
文件下载:http://www.chinanpo.gov.cn/2351/101406/index.html
青岛市民政局
2017年2月22日